附件1
深圳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日程安排表
阶段 |
时 间 |
工作内容 |
备 注 |
动员部署 |
3月30日前 |
召开2013年全市初中毕业生综评工作会议及培训 |
市教育局负责 |
各区新增综评学校安装综评软件 |
各区教育局负责 |
市局直属学校新增综评学校安装综评软件 |
学校负责 |
培训阶段
进程建议 |
4月2日前 |
各区教育局制定综评工作实施方案,建立机构。 |
各区教育局负责 |
各区对学校综评工作负责人、信息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|
评价操作
进程建议
|
4月11日前 |
各校制定工作实施方案,建立工作机构 |
学校方案公示一周 |
对教师、学生、家长培训 |
各校自行安排 |
评价系统安装完毕 |
各区教育局、学校负责 |
核对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初三毕业生数据 |
学校负责 |
4月17日前 |
学生数据准备工作:整理平时成绩、收集和确认特长与获奖记录、采集相片 |
学校负责 |
初中毕业生学生数据和评价小组教师数据导入系统并核对 |
必须准确输入学生学籍号和中考号,由学校负责 |
综评工作指导组到各区、学校检查及指导 |
市、区教育局负责 |
4月17日前 |
学生、家长撰写评语,评语录入、导入系统 |
评语格式见软件操作指南 |
4月17日前 |
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测试
审美与艺术表现能力测试 |
学校负责 |
4月17日前 |
班主任撰写评语 |
学校统一导入 |
4月17日前 |
学生上机互评、教师上机评价 |
学校负责 |
4月23日 |
学校完成所有数据 |
学校负责 |
检查 |
4月24-28日 |
综评工作指导组到各区、学校检查综评工作及结果 |
市、区教育局负责 |
审议复议 |
4月24日 |
审核评价结果,导出教师评语、总等级、维度等级并反馈给学生及家长 |
学校负责 |
4月24—5月2日 |
学校受理复议申请(节假日不受理) |
学校负责 |
5月3日-5月10日 |
区教育局受理复议申请(节假日不受理) |
区教育局负责 |
完成 |
5月11日 |
学校导出评价结果上报区教育局,市局直属各中学评价结果上报市教育局(电教馆) |
学校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|
5月15日前 |
各区教育局导出结果上报市教育局 |
区教育局确保数据
准确无误 |
5月18日 |
全市综评数据报招考办 |
市教育局负责 |
总结 |
6月23日前 |
各校将综评总结材料报教育主管部门 |
学校负责 |
7月4日前 |
各区将综评总结材料报市教育局 |
区教育局负责 |